退役電動車電池用作家居儲能的安全與規範
重點
退役電動車電池一般仍保留約 80% 容量,Battery-Emulator 等開源項目可令拆車電池組被家用逆變器識別為受支援的電池。然而電池組一旦離開車輛,便失去原設計所依賴的冷卻、結構及整車級監控;美國規範要求二次利用的電動車電池須按 UL 1974 分級,並作為通過 UL 9540 認證的整套系統安裝。在紐約市,1 RCNY 3616-07 第 4.2.10.1 條的規定更進一步:曾用於電動車驅動的電池不得再利用或改作固定式儲能。我們建議將電池留在車上,由車廠的工程設計繼續提供保護,並採用經認證的方案。
退役電池組為何受到關注
電動車動力電池是容量大、製造精良的儲能裝置。根據 UL 的說明 (開啟外部網站),電池組在車上的壽命結束時,一般仍保留約 80% 的原始容量,往往多於一套專用家用電池的容量。報廢車輛的電池組流入拆車市場,價格遠低於全新的固定式儲能電池。
真正的障礙在於通訊。每個電池組都設有電池管理系統(BMS) (開啟外部網站),負責量度電芯電壓及溫度,並決定電池組可以安全地執行哪些操作;它透過 CAN 匯流排 (開啟外部網站)(車輛各控制器之間的有線網絡)以車廠自有的訊息格式通訊。家用混合逆變器則只識別另一套電池協定,通常是其認可電池品牌所用的協定。Battery-Emulator 等項目的作用,就是在兩者之間進行轉換,詳見下一節。
我們亦見過佛羅里達州一位業主將 Nissan Leaf 的電池與光伏逆變器整合使用。該項目並非由我們承辦,我們無法評論其設計、許可證或保險情況。這說明有能力的技術人員可以令此類系統運作,但並不表示其結果符合下文所述的規範。
這個構想本身有其價值。無論是停泊中的電動車電池,還是已從車上退役的電池,都可以作為靈活的儲能資源:停電時為住宅供電、儲存太陽能留待稍後使用,並削減用電高峰負荷,從而可能減少電力公司為高峰時段興建的發電容量。有關車網互動(V2G)的概述 (開啟外部網站)將上述各項列為潛在效益。本系列的主文章對此有完整論述,並說明其成本及尚待解決的問題。我們的立場是:這些效益應透過標準及經認證的產品實現,令此類儲能安全而普及,而非依靠臨時拼裝的系統。
Battery-Emulator 的作用及其作者的警示
Battery-Emulator (開啟外部網站) 是採用 GPL-3.0 授權的開源項目。按項目本身的說法,它令電動車電池組可以改作固定式儲能,在電動車電池與家用逆變器之間充當「轉換層」。它在小型微控制器板上運行,透過 CAN 讀取電池組 BMS 的數據,再以逆變器支援的電池類型向逆變器呈現。
該項目對自身局限的說明相當坦白,其警示內容本身就是對風險的最佳概括。以下內容摘自 Battery-Emulator 項目文件 (開啟外部網站)及其安裝指引 (開啟外部網站)。
- 本項目要求具備合資格電工的技能及一般資訊科技知識;高壓工作具有危險性。
- 幾乎所有安全功能都依賴通訊數據,因此電芯外殼損壞、電芯破裂或漏液、腐蝕等物理故障無法透過軟件發現,須依靠保險絲及定期目視檢查。
- 對於高壓側向外殼的漏電,系統依賴逆變器的絕緣電阻量度。
- 拆車電池幾乎全部來自事故車輛,使用歷史不明;任何二手電動車電池組都應在即使起火亦不會危及人命的位置運作。
- 電動車電池組一般可防濺水,但無法承受大量積水或雨淋;不少鋰電池化學體系在約 50 °C 以上會停止充放電。
- 歸根究柢,系統的全部責任由業主本人承擔。
發生故障時,模擬器會停止充放電;如直接控制電池組的接觸器,亦會將其斷開。因此,保護效果取決於電池組 BMS 是否如實報告,以及我們在逆變器絕緣監測等保護功能一文介紹的逆變器檢測。本文只說明原理,不涉及接線或設定。
車輛提供而車房無法提供的保護
動力電池組是作為整部車輛的一個部件而設計的。有數層保護並不在電池組內部,而在其周圍的車輛系統之中,電池組拆下後便不復存在。下表列出的是現時電動車的常見做法;各款設計不同,並非每款電池組都完全如此。
| 保護層 | 在車輛上 | 拆下之後 | 固定式系統須提供 |
|---|---|---|---|
| 熱管理 | 由整車控制器管理的液冷迴路或強制風冷 | 除非整合者另行加裝,否則沒有任何加熱或冷卻 | 經設計的冷卻或額定的運作環境,並由系統控制裝置監測 |
| 外殼與結構 | 電池組固定於車身結構的設計安裝點,並作防水密封 | 固定、密封及防撞保護全憑安裝者 | 經認證的外殼、合規的安裝位置及物理防護 |
| 監控與接觸器邏輯 | 整車控制器設定充放電上限、預充電及接觸器時序,並記錄故障 | 由第三方控制器決定接觸器何時閉合 | 與電池一併按 UL 9540 評估的系統級控制 |
| 碰撞斷電 | 不少設計設有碰撞偵測及煙火式或熔斷式斷路裝置 | 沒有碰撞訊號輸入,之前是否已動作亦可能無從得知 | 過流保護、隔離開關及緊急關斷功能 |
| 絕緣監測 | 持續監測高壓系統對車身的絕緣 | 取決於逆變器或另加的設備 | 經認證的系統接地故障及絕緣監測 |
| 診斷與更新 | 車廠診斷、召回及軟件更新 | 車廠不支援固定式用途 | 由廠商按實際安裝方式提供支援的產品 |
接觸器這一層尤須注意。接觸器 (開啟外部網站)是將電池組高壓端子與外部連接的大電流繼電器;在車上,它須經預充電程序及整車控制器監督的一系列檢查後才會閉合。二次利用系統以一個新的控制器取代原有的監督者,而這個新控制器從未與該電池組一同接受評估。
容量亦不能作為安全指標。UL 指出,每個退役電池都必須個別評估,因為每個電池在車上經歷的充放電條件各有不同。容量讀數正常的電池組,仍可能存在碰撞或入水造成的電芯損傷;受損或被濫用的鋰離子電芯可能出現熱失控 (開啟外部網站),這是一種自我加熱的反應,一旦開始便難以遏止。
適用於二次利用電動車電池的標準
消防規範現已直接規管電池的再利用。西雅圖採用的《國際消防規範》(IFC)第 1207.3.9 條規定,曾用於其他用途(例如電動車驅動)的蓄電池,除非經翻新,否則不得再利用 (開啟外部網站),翻新須由按 UL 1974 獲認可的電池翻新公司進行。奧斯汀在圖則審查中亦適用同一條文。有關 NFPA 855(2023 年版)的評析指出,該標準有相同要求:二次利用須由符合 UL 1974 的公司進行,再利用的設備須經修復、測試並獲批准;2026 年版的條文編號可能有所不同,請向主管部門確認。
| 標準或規範 | 涵蓋範圍 | 不涵蓋的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UL 1974(2023 年版) | 原作其他用途的電池組、模組及電芯的分選與分級,包括再製造電池 | 不認證電池作固定式儲能用途,亦不認證系統 |
| UL 1973 | 固定式應用的電池 | 不評估包括逆變器及控制裝置在內的整套系統 |
| UL 9540 | 完整的儲能系統:電池、功率轉換及控制裝置 | 不適用於從未作為整體測試的組合 |
| UL 9540A | 熱失控火災蔓延測試方法 | 屬產生數據的測試方法,並非合格與否的認證 |
| IFC 1207.3.9 及 NFPA 855 | 儲能系統的消防規定,包括再利用電池 | 只在州或市採納後適用 |
| NEC 第 706 條 | 儲能系統的電氣安裝:隔離開關、緊急關斷、住宅電壓上限 | 按當地採納的電氣規範版本適用 |
| IRC R328 | 住宅儲能:認證、單台容量、總量上限及安裝位置 | 只在住宅規範採納的地區適用 |
UL 明確表示,單靠分級並不足夠:用於固定式儲能的二次利用電池 (開啟外部網站)亦須通過 UL 1973 認證,整套儲能系統須通過 UL 9540 認證。
2021 年版 IRC 第 R328 條的住宅規定要求:通過 UL 9540 認證,單台不超過 20 kWh (開啟外部網站);各單元相距 3 呎,除非 UL 9540A 數據支持較小間距;設備房、地庫及儲物空間內總量不超過 40 kWh,車房、附屬建築、外牆上及室外不超過 80 kWh。而一個典型的電動車電池組,單一外殼內的容量已遠超 20 kWh。
NEC 第 706.20(B) 條另設電壓上限:住宅儲能系統導體之間或對地電壓不得超過 100 伏 (開啟外部網站)。電動車電池組的電壓通常達數百伏。NEC 對日常維修時帶電部件不可觸及的設備設有例外,經認證的高壓家用電池即依據此類條文;確實措辭請以當地採納的版本為準。高壓家用電池並未被禁止;規範是基於其經認證的封閉式結構而予以接受,而敞開的拆車電池組並不具備這種結構。
紐約市與長島
自 2025 年 10 月 26 日起,紐約市住宅儲能受 1 RCNY 3616-07 (開啟外部網站) 規管,該規則採用 NFPA 855 並加入本市修訂。電池只可安裝在地面以上的車房或室外,不得安裝在居住空間內,每個地段總量不超過 80 kWh。超過 1 kWh 的永久接線系統須通過 UL 9540 認證。根據配套規則 1 RCNY 101-19,每項安裝亦須申請屋宇局(DOB)工程許可證並另行申請電力許可證,如有需要,產品亦須持有 FDNY 認可證書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。容許的安裝位置及限額,詳見我們的現有太陽能系統加裝儲能電池一文。
該規則亦直接規管電池的再利用。第 4.2.10.1 條規定,曾用於其他用途(例如電動車驅動)的蓄電池「不得再利用或改作他用」(shall not be permitted to be reused or repurposed)。因此在紐約市,將拆車電動車電池組用作家居儲能是明文禁止的,並非單純未經認證的問題。
產品認可則是第二道障礙:根據 FDNY 的指引 (開啟外部網站),認可證書的申請人須為電池設備製造商或其授權代理,審查依據 UL 1741、UL 1973 及 UL 9540 的測試報告,而自行組裝的系統全部欠奉。附錄註釋 A.15.7.3 指出,電動車上的電池不應計入住宅儲能總量上限;我們的理解(規則本身並無如此表述)是,這是指仍裝在車上、作為車輛使用的電池,而非從車上拆下的電池組。
在長島及紐約州其他地區,由《紐約州住宅規範》(RCNYS)及當地建築部門規管,部分消防主管另有要求。認證的邏輯同樣適用;請向所在鎮或村確認現行版本及地方修訂。
保險問題須由您向保險公司確認,我們無法代為答覆。我們未有找到任何保險公司就二次利用家居電池公開表明的立場。安裝任何電池之前,請以書面向保險公司查詢;索償時,未經許可的工程及未經認證的設備均可能受到嚴格審查。
事故數據反映的情況
我們未有找到住宅二次利用系統火警的可靠統計,因此不對其發生率作任何判斷。現有數據顯示,弱點在於系統整合。EPRI、PNNL 與 TWAICE 於 2024 年發表的根本原因研究,針對資料足以分析的固定式儲能故障(81 宗中的 26 宗),將 65% 歸因於運作與整合,11% 歸因於電芯或模組本身,並發現 72% 發生於施工、調試或投入運作後首兩年內。這些大多是專業興建的電網級及商業系統;而自行組裝的二次利用系統屬於定製整合、處於運作初期,正是已記錄故障最集中的情況。
經認證的商業二次利用儲能確實存在。據 DatacenterDynamics 報道,B2U 在加州營運的儲能站採用退役電動車電池組,已通過 UL 9540 認證 (開啟外部網站),每個電池均受監測,偏離設計限值時自動斷開。它與車房自建系統的分別在於工程設計及測試,而不在於電芯本身。
歐洲對電池數據及二次利用的做法
歐盟《電池法規》(EU)2023/1542 將二次利用視為受規管的活動。根據第 14(1) 條,自 2024 年 8 月 18 日起,固定式儲能、輕型交通工具(LMT)及電動車電池的電池管理系統 (開啟外部網站)須包含決定健康狀態及預期壽命的最新參數數據。有關該法規的評析指出,電池購買者或其委託的第三方可以唯讀方式取得這些數據,用途包括評估剩餘價值及二次利用;歐盟讀者請以官方文本及實施細則的現況為準。
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,在歐盟市場推出的電動車電池、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及 2 kWh 以上的工業電池須具備電池護照 (開啟外部網站),即記錄電池特性及歷史的電子檔案;二手資料指出,二次利用的電池會獲發與原護照連結的新護照。
我們的建議
請將電池留在車上。在車上,電池組保有其冷卻系統、結構、監控控制器及車廠的技術支援;在車輛及充電設備支援的情況下,經認證的雙向充電器可調用它為住宅提供後備電源。本系列主文章說明電池留在車上時如何為住宅服務,紐約電動車後備電源及車廠為何限制 V2H兩篇文章則介紹認可的設備及其限制。
- 如需專用儲能,請採用混合逆變器配搭作為整套系統通過 UL 9540 認證的電池,並安裝於紐約市或當地規定容許的位置。
- 已安裝微型逆變器的系統,可以交流耦合方式接入混合逆變器,無須更換太陽能板即可加裝經認證的電池。
- 在紐約市以外,以二次利用電芯製造的產品,只有在成品系統通過 UL 9540 認證並符合當地消防規範時才是可行選擇;在紐約市,第 4.2.10.1 條已排除再利用的電動車電池。
- 如您看重開源項目的本地數據存取,請選擇具備公開本地監控介面的設備,而非模擬電池。
技術上可行不等於獲准使用
系統能夠運作,不代表系統獲准使用。自行定製或未經認證的電池介面,按美國規範(包括 NEC、UL 認證要求、電力公司併網規定,以及紐約市的消防規範及 FDNY 認可)一般不屬於經認證或獲批准的系統,而且往往根本不獲准許。這樣做可能令車輛、電池及逆變器的保養失效,並影響保險。逆變器廠商對此有書面說明,例如 Solis 在其認可電池清單中列明,安裝清單以外的電池將令逆變器保養失效 (開啟外部網站)。高壓直流電可以致命,鋰離子電池可能起火。
進行任何工作之前,請諮詢主管部門、電力公司、設備製造商及持牌專業人士。本文介紹的是這些系統的運作原理及各層安全保護存在的原因,並不構成安裝指引。
常見問題
在紐約市,可以合法將二手電動車電池安裝為家居儲能嗎?
不可以。自 2025 年 10 月 26 日起實施的 1 RCNY 3616-07 第 4.2.10.1 條規定,曾用於其他用途(例如電動車驅動)的蓄電池不得再利用或改作他用。此外,超過 1 kWh 的永久接線住宅儲能須通過 UL 9540 認證,如有需要,產品亦須持有 FDNY 認可證書。
電池組通過 UL 1974 認證後,是否就可以在家中使用?
不可以。UL 1974 涵蓋的是二次利用電池的分選與分級。根據 UL 的說明,用於固定式儲能的電池亦須通過 UL 1973 認證,整套系統須通過 UL 9540 認證。
Battery-Emulator 是否違法?
它是採用 GPL-3.0 授權的合法開源項目,其文件對高壓、火警風險及業主責任均有明確警示。以它組裝的系統能否安裝,取決於當地規範。在紐約市,由於規定禁止再利用電動車驅動電池,它無法成為合法的家居安裝方案。
以電動車電池作家居後備電源,合規的做法是甚麼?
將電池保留在車上,並在有相應產品的情況下,使用經該車款認可的雙向充電設備。本系列主文章介紹各種方案及其現時的限制。
參考資料
共 19 項
- Battery-Emulator (開啟外部網站)Battery-Emulator project (GitHub)
- Battery-Emulator Wiki (開啟外部網站)Battery-Emulator project
- Installation guidelines (開啟外部網站)Battery-Emulator project
- UL 1974: Creating Safe Second-Life Electric Vehicle Batteries (開啟外部網站)UL Solutions
- UL Certification Helps Promote Repurposing Electric Vehicle (EV) Batteries (開啟外部網站)UL Solutions
- 2021 Residential ESS Requirements: IRC Section R328 and NFPA 855 Chapter 15 (開啟外部網站)UL Code Authorities
- Energy Storage Systems: Permit Conditions (6401) (開啟外部網站)Seattle Fire Department
- Energy Storage System Checklist (開啟外部網站)City of Berkeley
- 1 RCNY §3616-07: NFPA 855 Amendment Relating to the 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Stationary Energy Storage Systems (開啟外部網站)NYC Department of Buildings
- Energy Storage System (ESS) Equipment Approval and Installation Guide (開啟外部網站)FDNY
- EUROBAT position on provisions of data resulting from battery uses under 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(開啟外部網站)EUROBAT
- Batteries from electric vehicles provide 25MWh of storage to California grid (開啟外部網站)DatacenterDynamics
- Solis S6 Hybrid Inverter Battery and RSD Compatibility List (May 2024) (開啟外部網站)Solis
-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- CAN bus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- Thermal runaway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- Contactor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- Battery passport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- Vehicle-to-grid (開啟外部網站)Wikiped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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